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消息,2013年12月31日,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通知,要求廣播電視節目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,在推廣普及普通話方面起到帶頭示范作用。通知發出后,業界人士紛紛響應支持,指出廣播電視規范用語責任重大意義深遠。各電臺電視臺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動,集中治理節目用語不規范現象。
李瑞英說:“我覺得媒體主播是集新聞工作者、文化傳播者和語言工作者于一身,的語言表達是我們的基本功。你傳播有效信息一定要規范、準確,讓大多數的觀眾都能聽得懂,我覺得普通話在其中起到了這樣一個作用。”
朱軍認為,“我們面對的是全國的觀眾,如果你說北方的方言,那南方的觀眾就會聽不懂,說南方的方言北方人理解又會有困難,所以作為我們主持人有責任和義務在節目中說普通話。”。
各電臺電視臺迅速行動,集中治理節目用語不規范現象
深圳衛視負責人表示,處在特殊地理位置和復雜語言環境的電視媒體,更應規范節目用語,用通用語言文字增強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。據了解,深圳衛視對所有邀請的節目嘉賓,無論是內地藝人、港澳臺人士還是外籍華人,都會在節目錄制前提示其使用規范語言,盡量講普通話。深圳衛視《一鍵啟動》節目組也作出承諾,在介紹電子科技產品國外品牌時,將特別注意使用其中文名稱。
上海廣播電視臺已把總局要求第一時間傳達到一線編導主持人,正在研究將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納入月度績效考核、年度評優等體系,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。
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,語言規范不僅是廣播電視的基本業務要求,更是引導全社會樹立文化自信、提高文化軟實力、增強民族凝聚力的政治要求。對此,總局要切實負起監管責任,下一步還將加強對播音員主持人的培訓和考核,健全節目嘉賓管理制度,細化廣播電視節目用語標準規范。